吉林省劳动合同

时间:2023-05-18 19:21:22
吉林省劳动合同

吉林省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吉林省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吉林省劳动合同1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愿签订如下一劳动合同,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定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学徒期限的工种,学徒期_____年____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不定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 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给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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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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